本人易发碧,女,68岁,住重庆市彭水县桑柘镇桑柘村2组,身份证号513525194902233520,职业,粮农。 说明请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作风和责任,赔偿我身心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 事由:我因是农业户口,又是当时分划土地的现有人口,应分得二份责任土地和林地,由于被别人侵占修建楼房,多次商讨无果,便向当地政府申述,不知何故反遭豆长文、豆世华、豆世辉殴打,种种原因使我无法生活下去,才不断向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上访,连续三天来到县委大楼,都未见到领导。于2014年1月10日上午10时许,我到县委办公楼去找主要领导,就土地、林地纠纷一事向县委领导上访,由于我无法见到领导,而又有理在身,一言未发,直上楼梯,当时一个保安拦住我,不准上楼。多次上访未能解决,心中冤屈无法申述,于是我下午又来到县委门口,我便强行上楼,以求见到领导申述自己的冤屈,因此事引起了县办公室副主任冉茂鸿、县信访办主任李岸松二位领导的强烈不满,他们在言语上恐吓欺压,冉茂鸿将我手机摔坏,拽我耳朵造成耳朵伤残,全身衣服拉破,并且将我摔到地上从县委办公四楼强行拖到二楼,由于楼梯高低不平,我又年事已高,又加上受到过度的惊吓和全身疼痛,已无法站立,就由两个保安被下楼后,县团委何道会同志、江北派出所的二位同志看我已无法站立行走,便把我扶起来送上车送回家中。回家后,由于伤势过重,经受了十多个小时的高度疼痛折磨,于2014年1月11日7时许,由家人送至彭水县民族医疗保健中心治疗。经查验,为压缩性骨折,肺部感染,空腔脏器,穿孔结肠沟肿胀,盆腔少量积液等伤残评定。经医院二级护理,卧床休息,积极抗炎,消肿,对症支持治疗,经过16天的精心治疗,因伤势过重,只能有所缓解,于1月28日出院,共计医疗62823元。由于在精神上的打击和心灵上的伤害,我经常以泪洗面,心力交瘁,思想混乱,各种疾病由此而来,在坚持一年多的身心折磨,多种疾病缠身,再加病情加重,于2015年1月13日只好由家人送往重庆市中山医院治疗,经检查患有重度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症,右侧上颌窦炎筛窦炎,鼻咽炎,重度骨质疏松,多种压缩性骨折,椎间盘突出,颈椎退行性改变等多种病因,经该院精心体验治疗,病情有所缓解,于2015年1月31日出院,共计医疗费用8万余元。回家后病情升级变化,于2015年6月19日进住重庆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查证病因于上述相等,经过20多天的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于2015年7月13日出院,此次医疗费用共计13万余元。 综上所述,由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行为使我受到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外伤转向内病的折磨,进住了三家医院,共计医疗费用2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并且使我受到了长期病痛的折磨和精神负担。 冉茂鸿、李岸松是彭水县县级机关的公职人员,我是一个有冤上访的农村老年妇女,先不说尊老爱幼公德观、人生观,就连我一个有冤屈上访的农民妇女都用暴行和欺压言行来接待,我本就年事已高,在加上你们的暴行和强行欺压的行为导致我身心的极大伤害,在生活上完全依赖别人护理,此次事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按国家相关法规应由冉茂鸿、李岸松二位公职人员赔偿。在此期间家人多次前往给个说法无果,现已不知去往何处伸冤。至此,特请社会各界好心人帮助转发,让相关单位看到过后前来调查讨回公道!在此叩谢各位好心人! 以下是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我本人和伤残的儿子照片!现联系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河堡街199号3-3朱文举房屋 电话:18716926899
本人易发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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