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那天,我买了一件毛衣,为迎接圣诞。 但去年我就不打算在买了, 因为它还能穿,尽管已经褪了色! 没有起球,也没有破洞,只是相机已经在也不能识别褪色后的颜色! 而相比起来,今年我就不只是不买毛衣那么简单, 我的皮肤似乎也褪色,暗黄了许多,皱纹都跑到了额头上了, 相机倒是能识别出来。 其实我有想过在今年的12月26日再买一件毛衣, 估计能得到优惠, 留着明年在穿!随便收集灰尘!
我本来是不过圣诞节的,那是外国人的事。 但那年听说过圣诞节能有苹果吃, 就稀里糊涂的过上了,平时自己还算是活的很清醒的。 大抵爱情在谁的面前,都能引诱着人们心肝情愿的去犯罪。 我不太习惯总收到神秘的礼物, 然后去放纵自己活蹦乱跳的那点小情怀。 她们的手,只牵一个人的,一辈子,就够了! 过多的放纵自己,多少显得有点浪荡卑微。
或者,我就是这么固执,固执的特别老古董, 我甚至都不愿意去了解别人是怎样度过, 多少个荷尔蒙爆发的夜晚。 都不愿意去想这些,仿佛一切与我无关紧要。 但是,我这个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我想总该坚持自己的原则, 强行的让自己过的必须清醒!
让自己的心灵净化,不去念佛,也不吃斋,不削发为誓, 一定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扯淡,与众不同,除非死后有奇迹般的重生。 不然都是扯淡。 但什么都是浮云,我是不赞同的, 赞同了,就多少有些谈不上梦想了, 人如果连梦想都放弃了,那不就是一条咸鱼吗? 时代都变了,你变了? 你怎么还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