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彭水县汉葭中学校的教师,我们为失去一个学生而痛心,也为家庭失去一个孩子而难过!
一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本已不幸,而肆意地利用网络让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教师形象乃至教育事业产生诋毁,则为更大的不幸!
汉葭中学属于一所初级中学,位于彭水县城汉葭街道青龙社区520号。全校200余名教职员工,3000多名学生。
2016年2月24日开始,学校就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依据德育处计划,学校在第一周的集合集会上就要求学生自己整理好仪容仪表,第二周检查。第二周的星期二(3月1日)、星期三(3月2日)两天学校对走读生进行了违禁物品的收缴(管制刀具、香烟、打火机等),同时对仪容仪表进行了检查,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学生现场进行集体谈话教育。而对一部分留长发的男生在自愿的前提下请理发师到校为他们理发;同时,德育处同意剩余部分留长发的男生回家后自己处理。在两天的检查中,初三(1)班董某某同学并未在此列。
合法的日常行为规范检查和依法履职行为被歪曲,继而演变成了针对个人的诽谤和诋毁学校的不法行为。
让事实还原事件的真相。
2016年3月9日,初三(1)班班主任例行查看班级情况时,发现董某某同学未到校。初三(1)班当天第一节是王老师的化学课,王老师上完课后,告知班主任董某某仍未到校上课。8:42班主任老师给董某某的父亲打电话告知此事,家长在电话里说孩子已出门。随即,班主任又到校园内各处查看,仍无该生,便再次给家长电话告知学生董某某还未到校。家长在电话里回答:学生可能去了网吧,今天不去找他,他自己会回来的。
而在此之前曾出现过该生多次去网吧上网,家长找了一天未找到,后在衣柜里发现。(据家长陈述)
2016年3月9日第二节晚自习时,班主任老师让班上学生李某、王某登录QQ查看,得知董某某同学在昨晚10点多去了网吧。当晚19:54班主任老师再次电话联系家长,把学生去了网吧的情况告诉了家长。家长此时才告知班主任3月8日在家里发生的部分事情:董某某同学3月8日晚自习放学回家后,与父母共进了晚餐。晚餐后,学生董某某要求上网,家长说周一至周五不能上网,影响学习。家长和孩子发生了争执,产生了矛盾。待其父母睡后,董某某同学悄然离家。
在此后,学校、班主任、家长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并发动同学参与共同寻找。
直到2016年3月18日,家长一行三人到彭水县公安局视频侦查中队调看监控录像,发现董某某在3月9日早上从商贸园“天外天”处下行到乌江河堤,于7点53分跳入江中。
学校德育处、班主任一直参与寻找,包括到乌郁两江沿岸寻找。直到3月28日在上塘乌江河面发现董某某。
事实就是事实,学校无责!
利用网络,混淆视听,颠倒黑白,人身攻击。
本为家庭遭受不幸而难过,无奈舆情被利用,不明真相者将信将疑,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此事。及时的取证,客观的调查,我们坚信政府和公安机关会还原事件的真相。
朗朗乾坤,昭昭日月,神圣而光辉的职业被亵渎,传道授业解惑者之形象被损害。两百多乃至全县七千多名教师对学生家长的无理取闹、冲撞学校、损坏国家财产的行为而义愤填膺;全校三千多名学生及其家长对扰乱教学秩序、严重影响师生工作和学习的行为而群情激愤。 教育遭受如此境地,何以彰显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学校遭受这般莫名冲击,何以教书?何以育人?
还教育一片蓝天,还学校一方净土!
我们不愿看见合理合法的教育管理被曲解、误读,更不希望因此次事件而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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